本王不干了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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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女的……
    艹,该不会是崔灵嫣吧?他不要啊!
    第2章
    之后的事肖霁就不知道了,等他再次醒来,天已经暗下来,龙舟赛也已经结束。
    “王爷您醒了!”
    古香古色,布置清雅的房间里,一个约莫十三四岁,做小厮打扮的少年端着个红木食盘推门而入。见床上本该昏迷着的肖霁已经睁开眼,他面色一喜,快步小跑过来。
    肖霁刚把昏迷前发生的事回忆了一遍,这会儿正失望于这一切竟然不是一场梦。听见少年的声音,他回神看了过去,嘴里不甘不愿地发出一声:“……嗯。”
    “王爷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少年将手中食盘放在床边矮几上说,“我再去请太医过来给您瞧瞧吧?”
    “不用。”想着来都来了,总不能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肖霁认命地暗叹口气,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吃点东西就行,我饿了。”
    “欸,行,这是您最爱喝的百合鸡丝粥,已经不烫了,您快尝尝。”少年名叫千流,是原主的贴身小厮。他一边给肖霁递白玉勺子,一边说,“太医说您是前些天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身子还虚着,又骤然落水受凉,才会脱力晕厥。他还说您得好好休息,这几日切不可再受凉受累了。”
    肖霁:“……知道了。”
    他嫌勺子喝粥太慢,直接端起来灌了两大口,这才感觉冷冰冰的肚子里暖和了一些。
    然后他才有力气想: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个大冤种大坑货,但只要他能从今天开始远离原著男女主,别再掺和到他们那要人命的所谓爱情里去,原主那些地狱笑话似的遭遇应该就落不到他头上了吧?
    这个念头让肖霁的心情好了点。不过想起自己昏迷前疑似被个女人救了的事,他又忍不住皱了眉:“我睡了多久?之前在水里是谁把我救起来的?”
    “王爷睡了三个时辰,太医说这是正常的,您需要好好休息。至于当时把王爷从水里救起来的,是位姓姜的姑娘。听说她本来在石桥上看热闹,结果因为石桥上人太多,不慎被挤掉了一件重要物什。她心中着急,跳下桥想要把那东西找回来,谁知看见王爷突发意外,就赶紧上前帮忙了。”
    肖霁听完松了口气。救他的人不是崔灵嫣就行,他可不想跟她扯上哪怕一毛钱的关系。不过想想也是他想多了,崔灵嫣不会游泳,自己还要别人去救呢。
    都怪那坑爹的原著,看得他都要出现心里阴影了。
    倒是那落水的女孩儿,他还以为她是从桥上摔下来的,没想到她是自己跳下来找东西的,难怪能反过来救他。
    肖霁喝完最后一口粥,把空碗放在了矮几上:“知道那位姜姑娘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吗?还有她的东西,找没找回来?”
    肖霁不喜欢欠着别人,那女孩儿救了他,他得赶紧把这恩还了。
    “东西找回来了,不过姜姑娘叫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她是名士姜柏川的女儿,人称姜大姑娘……”
    千流年纪虽小,口齿却很伶俐,他本来正在疑惑,自己向来斯文优雅的王爷喝起粥来怎么比往常“豪迈”了许多,闻言就顾不上多想了。
    他把肖霁昏迷后的事仔细说了一遍,肖霁这才知道那女孩儿并不是他以为的平民百姓,而是一个没落世家的小姐。
    据说她祖上是曾经盘踞关中多年,屹立百年不倒,出过不少名人名臣的姜氏,后来是因为血脉不丰又遭遇百年战乱,才渐渐没落,到现在只剩下她家一支。
    不过虽然已经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提起姜家还是有不少人知道的,姜姑娘的父亲姜柏川在京中也颇有名气。
    因为他虽然不曾出仕,没当过什么官儿,但却是个精通各种器乐,喜欢满天下交友的音律大家。而且他为人豪放,潇洒不羁,常对友人们仗义疏财,慷慨相助,也常在游历访友的过程中路见不平,助人为乐,所以时人都夸赞他是个品行高洁的狂雅之士。
    不过他不通庶务不善经营,祖上留下的财产近年来基本已经花光,如今家中较为清贫,时常要靠友人接济。
    姜姑娘是他的长女,听说今年已经十八岁,但还未出阁。因她救了肖霁的缘故,皇帝当众赏赐了她。
    皇帝是个结束中原两百年乱世,平定四方,一统天下的开国雄主,今年已经五十多岁。原主是他的幼弟,和他差了三十多岁,比他很多儿子都小。因为原主长得赏心悦目又才学出众,皇帝挺喜欢他的,时常会召他伴驾。
    今日原主就是在龙船上陪皇帝看龙舟赛的时候,从龙船上跳下去的。所以他被姜姑娘从水里救起来的时候,皇帝就在现场。
    得知弟弟性命无忧,皇帝当即夸赞了姜姑娘一番,问她想要什么奖赏,还透出可以让弟弟对她负责的意思——当然,正妃她是不够格的,但做个妾室什么的却没问题。
    很多人都以为姜姑娘会趁机答应。毕竟端王身份尊贵,品貌出众,是无数闺中女子的梦中情郎。能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即便只能做妾,也多的是女子愿意。
    可出人意料的是,姜姑娘拒绝了。
    哪怕她浑身湿透和肖霁抱在一起的样子被周围所有人都看了去,她也只是恭敬却并不动心地表示:“小女子蒲柳之姿,配不上王爷之尊。且我家中母亲早逝,我身为长姐,也希望能在家中多留几年,帮助父亲将弟弟妹妹们照拂长大。不过陛下赐,小女子不敢辞,所以,小女子斗胆,请陛下赏赐我一些银钱吧。我家中家产微薄却弟妹众多,这些银钱能叫他们的日子好过一些。”
    皇帝发家前是个地里刨食的泥腿子,滋源由七鹅裙一物儿二柒舞八一整理没什么文化,全靠天生奇力和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才得以在乱世中一步步爬上高位,夺得天下,所以他自己性格粗直豪爽,也喜欢有话直说,不绕弯子的人。
    听了姜姑娘的话,他面露欣赏,哈哈一笑:“倒是个忠孝耿直的丫头,好,朕准了!”
    说罢就让人赐她白银百两,命人将她护送回家。
    事情基本上就是这样。肖霁听完后先是庆幸姜姑娘的拒绝,没让自己莫名其妙多个老婆,然后就决定多送点钱给她——他那便宜老哥也太抠了,堂堂皇帝,出手竟然才一百两。
    上辈子是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这辈子又成了个不愁吃喝皇家子的肖霁想到这,回神吩咐千流,再送一千两去姜家——本来他打算亲自上门跟人道声谢,毕竟这也算是救命之恩了。但古代规矩多,对方又是个姑娘家,他想了想就还是打消了念头。
    千流听完却很惊诧,他不确定地瞪大眼问:“王爷说的是一千两,不是一百两?”
    “?”肖霁被他问得莫名,“当然是一千两。”
    一百两,那不是和皇帝一样抠?那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再多点也不为过好吧。
    “这……王爷您确定?”得到肯定,千流的神色却更古怪了。他犹豫了一下,小声提醒,“可是一千两是您小半年的俸禄啊!如今已是五月,两天前您又刚花了九百两给崔三姑娘买礼物,如今咱们府里的账上,这一下子怕是取不出这么多现银……”
    肖霁懵了:“啊???”
    这什么大周王朝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王朝,刚穿来半天的他压根不知道这里的物价水平。
    这一千两是他凭着原著给他的印象随便说的。因为在原著里,男主男配们总是动不动就送女主价值几百上千两的礼物。男女主大婚的时候,男主还花了黄金万两来给女主打造盛世婚礼。所以他下意识就以为,一千两对原主一个亲王来说应该只是九牛一毛。
    然而事实是,一千两对原主来说,不仅不是九毛一毛,还是一块很大的肉。
    因为大周刚建国十九年,整个国家都还处在百废待兴的状态。别说原主这个亲王,就是皇帝本人都没什么钱——没办法,国家这么大,哪儿哪儿都要花钱,为了尽快恢复国力,皇帝天天都在都为怎么搞钱而发愁,那国库里的银子是每一块都恨不得能掰成十瓣花,自己的私库也快被掏空了。
    原主一个闲散王爷,什么都不干就能有每年核算成银子将近三千两的俸禄,已经是比皇帝都有钱了。
    至于原著里那些乍看没什么,可结合现实一看,完全能称得上一句“离谱”的剧情……
    只能说恋爱脑的世界正常人不配进入。
    从原主的脑子里扒拉出这些信息后,肖霁青着脸往床上一靠,勉强冲千流挤出一个微笑:“嗯,我知道,我开玩笑的。就送……五百两吧,毕竟是本王的救命恩人,不能太少。”
    原来王爷是在开玩笑啊,千流这才松了口气道:“是,我这就去办。”
    “等等!”想着原主这个败家子送出去的礼物,肖霁又叫住他,“去庆国公府找崔三姑娘把我之前送她的那套南珠头面要回来,就说我想了想又觉得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太相配。”
    “啊???”这次轮到千流傻眼,“这、这是不是不太好……”
    已经送出去的礼物哪好再要回来呢?就算真的与人家姑娘不太相配,人家也会自行处理啊。而且什么叫“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这岂不是在说崔三姑娘不够端庄?
    再一想自家王爷今日在朱雀湖,本是为了救那崔三姑娘才下水,可眼看就要救到人却突然改了主意的行为,千流心里更觉得古怪。
    肖霁看出来了但没有解释,反正他有原主的记忆,就算被人质疑也不怕露馅。他一脸高深莫测道:“我这么做自有我的道理,你只管去做就是。”
    他都这么说了,千流纵有满肚子疑惑也只能点头称是,领命而去。
    肖霁这才感觉舒服了些。
    价值九百两的东西,他就是拿去打水漂玩,也不留给明明不喜欢原主,却还要吊着他当备胎的崔灵嫣!
    第3章
    一碗清淡的鸡丝粥没让肖霁吃饱,千流走后他又让人送了些能吃饱的东西过来。
    之后他就出门转了转。
    走出房间时他路过一面铜镜,肖霁随意照了两眼,发现镜子里的脸竟然和上辈子的自己不说十分也有八分像。
    名字读音一样,长得也差不多,他和原主该不会什么前世今生之类的关系吧?
    ……不,就算真有前世,他也不可能变成原主那样的恋爱脑。
    肖霁嫌弃地收回视线,快步迈出了房门。
    这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府里华灯初上,氤氲出朦胧光晕。
    肖霁,不,现在是萧霁了,他迈下门口的石阶抬起头,看见了在现代大城市里看不见的满天星河。
    难得一见的壮丽景致让他脚步一顿,下意识想掏出手机把它拍下来。
    结果当然是掏了个空。
    萧霁:“……”
    萧霁回神收回手,心里开始难受。
    他想念科技发达,生活便利的现代,想念曾经拥有的一切。
    正郁闷着,身后传来些许动静,萧霁转过身,看见了几个躲在不远处的长廊柱子后面偷看他的小丫鬟。
    小丫鬟们冷不丁对上他的视线,齐齐羞红了脸。但原主对府中下人向来宽仁随和,她们回神后倒也没觉得惊慌,反而大着胆子跑上来向萧霁行礼,还红着脸期待地问他是不是来了兴致,想要对月抚琴。
    萧霁:“……”
    萧霁不会弹古琴,就算会,他也做不出一个人跑到院子里,对着月亮弹琴思春这种看起来就很蠢的事。
    又见这些小丫鬟们叽叽喳喳吵得很,他心中不耐,直接告诉她们以后没有吩咐不许到他跟前来。
    因为家里有钱又长了张老天爷追着喂饭的脸,他上辈子也经常被女生追着表白。不过他死的时候才十八岁,还没长出恋爱细胞,所以对这种事只有一个感觉:烦躁。
    同学们见此都戏称他是莫得感情的表白杀手。
    萧霁觉得他们很无聊。对待不喜欢的人当然要干脆拒绝,不然难道要像那个崔灵嫣一样,明明不喜欢还到处留情吗?
    缺不缺德啊。
    原主毕竟是皇亲贵胄,小丫鬟们被萧霁的冷脸吓了一跳,不敢再放肆地快步散去了。
    萧霁也没了继续溜达的兴致,回房躺着去了。
    这晚他在床上翻了大半宿才睡着,因为他下午睡多了,晚上一点都不困。另外习惯了睡前刷会儿手机的他干躺在那,心里总有种空了一块似的不适感_(:3)∠)_
    *
    这世上的事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端王府里,被迫戒网瘾中的萧霁趴在床上闷闷不快时,距离端王府约莫两刻钟车程的三水巷里,姜家大姑娘姜芜的心情,却比之前一个月加起来都要愉悦。
    因为就在刚刚,她收到了端王府送来的五百两银子。
    白花花亮闪闪的大银锭,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着就叫人心中欢喜。
    “这些银子可真漂亮,阿姐,我也想摸摸!”
    “还有我,我也想摸,隔壁三胖他娘说,多摸摸银子能发财!”
    “阿姐阿姐,这么多银子是不是可以买很多肉啊?我想吃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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