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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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隔几天,童秋水和刘华威又在广德楼撞了个正着,也甭管两人是有意或者留心,总之见了面各自挺乐。
    童秋水很迷恋刘华威的声音,自从李家少爷走后,她转转悠悠,都没觉得有哪个男人声音入得了耳。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情感因素在里面,对李家少爷的感情,童秋水已经升华到一种遗憾终身的地步了。
    刘华威也心头挺愉快。虽说此女罗敷有夫,万万染指不得,可男人天性使然,看到中意的姑娘,总是愿意多亲近亲近。另一方面,刘华威这几百年来孤孤单单一人,看多了生生死死,已经到麻木不仁的地步,突然碰到一个可以和他一样长长久久鲜活不老的人,岂能不雀跃?
    两个古人算是知己难遇,就在广德楼的厢房内,戏台上铿锵婉转,山伯和英台殷殷切切,情深意切唱着十八相送,倒是一番时光流转,簇拥出当年大清王朝富贵繁华之景。
    “我觉着咱们挺奇怪,怎么活着活着,活得就跟别人不一样了呢?”顺手捞起一片白嫩水淋的香瓜入嘴,刘华威长长吐了口气,顺便吐出了嘴里几粒半熟青白的瓜瓤子。
    童秋水没接话,别人怎么个老不死的原因她不知道,可她自己的情况却在懵懂之间,真切又模糊,隐约说得出个大概,又讲不清个细由。
    没等到童秋水回答,刘华威也不在意。他本就是发发牢骚罢了,并不真以为自己能够得到真相。
    他都活了快四百年了,都没活出个答案来。和他相比,童秋水就像根没发育透熟的小嫩芽般,完全是懵懂无知。
    在碰到童秋水之前,他已经活得有些腻味,又有些恋恋不舍。
    要说时光无限好,还真有那么点滋味。
    这天大地大,海角天涯,新鲜的玩意确实多了去了,能到的地方也确实多了去,能够碰到的人也同样多了去了,可就是缺了点什么——
    是什么——他琢磨来琢磨去,一直碰到童秋水之后那股子兴奋劲盘旋脑海中迟迟不散,他才大拍脑门跳出了这么一词:天长地久。
    但这滋味又太陌生,如今一下子跳了出来,刘华威缩手缩脚,硬是不肯轻易去触碰。
    反正不急有的是时间。
    刘华威无声无息地笑了笑,这么一笑,衬着他水墨色的中山装,更添了几分富贵公子的神气。
    童秋水盯着刘华威瞧了又瞧,突兀地发了问:“你一直这么穿着打扮吗?”
    刘华威知她想问什么。他垂下眼帘,柔和着面色笑了笑,修长的眉毛一挑之下,更是风采。
    “你若是不心虚,何惧这些衣服?”
    童秋水眯了眯眼,转过头去瞧着戏台,仿佛太专心,又仿佛思绪远飘。
    “我惧的不是衣服,惧的是人心,你就不怕被人瞧出端倪?”
    习惯性转了转手上戴着的扳指,刘华威咧嘴一笑道,笑中透着几分寂寥:“怕,自然怕。可是怕又如何?你这么怕,还不是嫁人了?真要一个人过那漫无终点的人生路?”
    被刘华威的话堵得有些哑然,童秋水想了想,终还是咽下了想要说的话。
    漫无终点的人生路,光是听来就觉得有些悚然。
    刘华威也扭过头看向了戏台,梁山伯和祝英台,生生死死、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么永恒,不就是因为生不能在一起,死亦要化蝶远飞?
    永远没有死的人生,确实枯萎得让人意气阑珊。
    童秋水在繁花似锦的时候,李落云正在饕餮大餐。
    办公家的事情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花公家的钱。
    王府井转了一上午也没有半点收获,李落云干脆坐在了全聚德,叫上了半份鸭子,吃得肉汁四溢,不亦乐乎。
    卷起一片肥厚香的嫩鸭肉,刚张大了嘴放进嘴里,李落云的胸口像着了火般炙热起来。
    有情况!
    他来不及咀嚼,吓得一口吞了的鸭肉便哽在喉口处,嗖地涨红了脸。
    一手抓起边上水杯往嘴里灌,另一手朝着衣服内衬兜里抓出一个四方金丝镶边的佛袋。
    里头正是装了乾坤金轮佛珠。
    少了三颗的佛珠就像残缺的次品般,且不要说杀伤力大减,连灵敏度也是大失水准,只有在遇到非常强大的千年不死妖物在附近的时候,才会产生如此激烈反应。
    平时基本是微乎其微的反应,哪怕是面对面碰到个只有百来年还未妖化的不死族之人,佛珠都不会有反应。
    还亏得这次品佛珠没反应,不然李落云一回家胸口就会烫,估计不止是烫了,根本是家里鸡犬不宁了。
    隔着佛袋,李落云都能看到佛珠隐隐约约闪烁着红光。
    越是炙热火红,越是说明佛珠照耀范围内有个非常可怕的不死妖物。
    李落云战战兢兢,正待要起身贼头贼脑探看有哪个可疑人物,桌对面椅子被轻声拉开,一人毫不客气地落了座,连声招呼也没打。
    李落云皱了皱眉头,刚要出声,却惊见自己手里的佛袋整个像有灵性般横飞起来,直板板腾空指向了对面之人。
    不死妖物!
    “你就是迷花一族现在的首席猎人?”
    对方似乎并不在意李落云手上的佛珠,被佛珠一头横空指着了鼻子,还摆了一脸笑。
    “你——我——呃,你到底是谁?”李落云一手拽回半空悬浮的佛珠挡在了自个儿胸前,一脸戒备地盯着对方猛瞧。
    对方的皮相倒是不错,浓眉大眼高鼻梁,一副器宇轩昂的气派模样,看着装打扮非富即贵,混得实在非常体面。
    李落云在自己大脑里头飞快搜索着一长串未被抓捕到的不死一族名单,妖物虽多,可是长长久久抓不住,李落云基本上是对每个妖物的相貌都记得一清二楚。
    貌似没这号人物,何况还这么强!
    “我?你现在首要抓的人不就是我吗?”
    首要抓的人?
    柳暮景?
    李落云脑海中把柳暮景的样子和眼前此人反复比较后,突兀冒了一句:“你整容了?”
    如今已经是邵敬锡的柳暮景一听李落云没头没脑的反问,愣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小子,我的能耐你不知道的多了。今天我来找你,是为了谈笔交易的。”
    “哼!你想都别想!你别以为靠钱财就可以收买我放你一马。”李落云当下义正辞严地拒绝。
    邵敬锡冷笑了一声,指了指自己,反问了一句:“我这身体的钱财你要你拿去。不算交易当中。我是来帮你找到那丢失的三颗佛珠。”
    这回李落云彻底傻眼,半天吭不出声来。
    “怎么?觉得不可思议?”
    “我实在想不出相信你的理由。你帮我找到那三颗佛珠?那不就是找死?既然如此你为什么逃出来?”
    邵敬锡白了李落云一眼,阴阴一笑:“找死和等死是两码事情。我等了一千年也没等到你们凑齐佛珠,再等一千年?”
    被嘲笑一番后反而刺激得李落云灵魂开窍起来:“原来你逃跑是为了主动找那佛珠?可是——为何啊?凑齐了那佛珠,你就要被打得魂飞魄散,灰飞烟灭,对你没有好处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好处?我就是等着灰飞烟灭,等了很久很久了。”
    等着灰飞烟灭?
    这柳暮景该不会关了千年关成变态了吧?
    李落云狐疑地盯着对方,久久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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