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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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他没反应过来。
    “季朝夕。”
    陆程安怅然回头,再看那个方向,朝夕已经拉着小男孩离开,只留他一个背影。就那一个背影,叫他后来怀念了好多年。
    然而当下。
    陆程安觉得季洛甫那句“不过如此”确实不假。
    季君菱是美得不可方物,但是季朝夕美的不动声色,媚的明目张胆。
    她确实不止漂亮一词可以形容。
    也就是当初那一眼,让他彻底地栽了进去。
    从那之后,众人发现向来在情场上无往不利的陆程安,身边竟然再无女伴,众人调侃他这苦行僧的日子过不了几天,也有人劝他:“再过几年就结婚了,这个时候好好的玩玩儿吧。”
    他一概置之不理。
    众人原本以为他只是开玩笑的,只是时间辗转,一年又一年,转眼就是十年,身边竟然再无异性。
    陆程安这些年过的越发清淡,之前的情场老手褪去了年少时的纨绔与孟浪,变得从容不迫,成熟稳重。又是检察官,身上无端地又有股正派克己的气韵在。
    有人问他:“你这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陆程安答:“没怎么回事儿,就是栽了个跟头罢了。”
    “栽在哪位名媛身上了,跟哥几个说说,我可真不信了,竟然有人拒绝得了你?”
    他双唇翕动,从口中缓缓吐出两个字来:“朝夕。”
    场面顿时冷了下来。
    知情人们面面相觑,不知情者一脸茫然无措。
    有人问:“朝夕是谁?”
    “季家你知道吧?季二叔的私生女,季洛甫的妹妹。”
    “陆程安竟然看上了季家的私生女?”
    “虽然是私生女,但好歹是季家出身的不是。”
    “那得是有多漂亮啊,连身份地位都不在乎了?真为了她做苦行僧了?”
    知情人分了他们一个眼神,他喟叹道:“朝夕啊……她何止是漂亮一词可以形容的。”
    众人嗤笑他,觉得这话实在荒谬。
    心底却又对她产生了浓重的好奇心。
    只是朝夕自离开季家之后便再无任何音讯,渐渐地,她成为了圈子里的一个谜,一个人人都想窥探得知,却又下落未名的谜。
    就连陆程安也无从知晓她的踪迹。
    幸好她还会和季洛甫打电话,他也能从季洛甫那边打听到她的行踪。
    她出国了。
    在伦敦读书。
    她学医。
    陆程安曾拜托在同大学读书的朋友找过朝夕,可是ucl大的惊人无比,偶尔在街上走着走着就会发现是学校的楼,更何况他的朋友学的是哲学,朝夕学的是医,难上加难。
    好友调侃过他:“你缺女人吗,至于为了她这样大费周折?”
    “不缺女人。”
    陆程安轻笑一声,气音短促:“可她们都不是她。”
    好友没再说话,只说会尽力帮他问到有关朝夕的事。
    朝夕的社交圈几乎为零,平时两点一线,实验室,家,有一个好友,叫钟念,但二人平时也鲜少聚会。她每年暑假都会旅游。
    好友能打听到的也只有这些。
    但对陆程安而言已经足够。
    陆程安每年暑假也会来欧洲,毕业之后则把年假放在夏天,他试图想要遇到她,试图想把处心积虑的见面营造成异国他乡的偶遇。
    可是无论他怎么打探她的消息,他都没遇到过她。
    直到今天——
    分不清几分天意几分人为,二人就这样遇到了。
    ·
    晚餐的时候,陆程安和朝夕安静地用餐,江烟和陆许泽聊着天。
    陆许泽:“你们明天干什么?”
    江烟:“旅游呗。”
    “一起?”
    “可以。”她干脆利落地应下。
    朝夕:“……”
    她在心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江烟转过头来,问她:“可以吗?”
    “可以。”她旅游的时候向来话少,有个陆许泽陪着江烟,也好。
    ·
    隔天早上,四人在酒店用完餐之后出发去布鲁塞尔大广场。
    卷积云一片一片地平铺在天上,阳光透过云层温柔地洒下光,陆许泽疑惑道:“姐姐,你不包那个纱巾吗?红色的,特别有异域风情。”
    朝夕疑惑:“我在你面前包过纱巾吗?”
    “没,我在照片上看到的。”
    朝夕下意识看向陆程安。
    她以为他手机里有她的照片,想到这一点,她的心猛地一紧。
    陆许泽却说:“没,昨天在服务区,一个留学生给我看的。”
    “这样啊。”她淡淡地应着,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阵空,“那块纱巾和今天的衣服不搭,所以没带。”
    陆许泽:“那下次你带上行吗?”
    朝夕失笑,她指着江烟:“你们小孩,都这样?”
    陆许泽:“都?”
    朝夕说:“她也是,喜欢我带着那条纱巾。”
    昨天她不准备带那条纱巾的,头上一裹,闷热,可是江烟却觉得好看,她向来拒绝不了亲近的人的请求,于是就戴上那条杀进了。
    陆许泽:“想不到啊,你眼光还不错啊。”
    江烟臭屁极了:“我的眼光,不是我吹,真的一绝。”
    陆许泽:“你全身上下,也就眼神好了。”
    江烟暴怒。
    二人又吵了起来。
    朝夕落在他们身后几步慢悠悠地走着,听着二人吵闹的声音,无声地笑。
    陆程安用余光注视着她。
    他也笑了出来。
    等到朝夕回过神来,才发现她和陆程安又莫名其妙地走在一排。
    相比于前面二人,他们两个属实太安静了。但她喜静,不爱社交,更何况对方还是陆程安,她更是不愿主动开口说话了。
    陆程安却主动和她说话:“第一次来比利时?”
    “不是,”她说,“之前去过鲁汶。”
    “旅游?”
    “学术会议,我和教授过去的。”
    陆程安点头,复又似自喃自语般:“伦敦离鲁汶也不远。”
    凉风拂面,朝夕把飘在脸颊处的头发挽至耳根,她问:“你知道我在伦敦?”
    陆程安毫不隐瞒:“大哥和我聊起过你。”
    她不轻不淡道:“他大忙人一个,哪里会和你们念叨我的事。”
    陆程安不置可否地笑了下。
    是啊,季洛甫大忙人一个,确实不会和他们念叨关于朝夕的事,一切都是他厚着脸皮去追问再三。
    在广场逛了会儿,几个人又去看小于连铜像。
    人群繁多,正好又是旅游旺季,不少游人挤在外围拍照。
    陆许泽对此嗤之以鼻,觉得一个小男孩儿有什么好看的,江烟嘲讽他不懂民族文化,二人拌嘴拌到了附近的一家下午茶店。
    点餐完毕。
    送上来几分甜点和饮料。
    店员似乎认识朝夕,和朝夕说了几句话之后送了几瓶啤酒过来。
    江烟好奇:“你认识他吗?”
    朝夕摇头:“他认识我。”
    “他和你说了啥呀?”
    “他之前身体不舒服,我帮了他,”朝夕往面前的几杯啤酒抬了抬下巴,“这是谢礼。”
    陆许泽拿起酒杯就往嘴边送:“据说比利时的啤酒比德国啤酒还要好喝,我可要试试。”他豪饮了一大口之后,挑眉:“不错哎,哥,你也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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