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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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老板和小编都好可爱
    -老板和老板娘……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搞安保的和做汉服的联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
    ☆、chapter50
    以往的经历太相似, 很难不生出惺惺相惜之感。
    初次见面,就痛痛快快地把自己剖析得彻底,万穗和薄颜都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说是来工作的,可大多时间都用来聊天打屁。
    薄颜口中对即将举行的婚礼颇不在意,影帝对她却是关怀备至。
    早中晚三个电话少不了, 比古代后宫里向太后问安的各路嫔妃都准时。额外还要从保姆处了解她的胃口如何, 有没有偷偷把药倒掉。
    相反, 万穗的电话却是一直寂静。
    寂静的原因是——她一直关机。
    这一笔大单的设计够她忙的。按照和影帝的约定, 除了新郎新娘的喜服之外,两方高堂、以及十多位伴郎伴娘的吉服,也全部交由风荷记制作。
    最核心的当然还是新娘的喜服。
    汉服在现代, 被广泛接受的场合就是婚礼。
    娱乐圈中近来举办中式婚礼的风气兴起,而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明星们, 寻找的往往都是业界知名的设计师。
    明星的婚礼自然备受瞩目, 届时新娘新郎所穿着的锦衣华裳, 势必也会成为焦点。
    因此薄颜和影帝的婚礼, 对名不见经传的风荷记来说,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
    以梁影帝和薄颜的名气地位,任何一人的影响力都不可估量, 更何况现在是double。
    有钱赚,还能一次请两位一线大咖做代言人,这笔生意简直赚翻。
    现下市面上所流行的中式唐装喜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唐装, 本质上其实是马褂的改良品。是在满族服饰的款式和面料基础上,加入了立领和西式的立体剪裁,一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马褂是清朝满族人的服饰,并不归入近年来所重新构建的“汉服”体系。
    追究根源,汉服的衰败就是起于清朝,满人入关。
    明朝是汉服的鼎盛时期,风荷记设计的服饰,更偏明朝制式。
    搞汉服的一般不承认马褂是汉服,但这掩盖不了现代社会唐装盛行、成为中国传统服饰代名词的事实。
    唐装的轻便是汉服所不具备的,因此在中式婚礼中,汉服的身影依然不多见。
    万穗将市面上的唐装喜服、与风荷记所出的各种汉服形制整理成册,给薄颜过目。
    前一种流行、方便,但她擅长的是后者。
    原本担心在这个问题上会出现分歧,不料薄颜心里早就有谱:“这个没关系,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古代人能穿,我们也能。既然要做中式,就做得彻底一点,按你们平时做的那种。”
    她翻着册子,“诶,我记得你们那次不是有一套女装吗,很好看,那个凤冠也很美,这里面没有吗?”
    万穗翻到那一页:“这个是翟冠,比凤冠低一个等级。以前只有皇后才能用凤,咱们就不讲究了,你喜欢,我给你做一个凤冠,大体就是这个样子,可以做得更华丽一些。还有一种黑纱尖棕帽,圆锥形的,比凤冠轻便一些,做出来也好看。”
    “两个都要。”薄颜说。
    万穗顿了一下,忍不住笑:“哎哟,我就喜欢你们这种财大气粗的。”
    既然确定使用汉服,就好说了。
    新郎与新娘的喜服,基础都是大红圆领袍,不拘纹样,鸾凤、麒麟等都可选择。
    皁皮靴、玉带不必说,另外还有新郎的头冠,万穗打算做一个类似皇帝的翼善冠,二龙戏珠的金饰,与薄颜的凤冠相呼应。
    至于新娘的霞帔,也是重头戏,左右两条,用团花云纹等纹饰,末端裁成三角尖,缀上金银坠脚。
    万穗跟薄颜商量好了好了,便开始着手绘制。除了与薄颜探讨一些细节的设计,其他时间几乎都在埋头画稿。
    薄颜停了工作,也没事做,常常在她的屋里待着,看她画手稿,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
    两人偶尔出去出去转一圈,用湖光山色洗洗眼睛。
    第三天傍晚,万穗和薄颜散步回来,瞧见门前停了一辆车,隐约能听见房子里的人声。
    不太清楚,但能听出是个男人。
    万穗和薄颜对视了一眼。
    她下意识地以为,是那个老东西终于按耐不住,过来求她回家了。
    下一秒,有人推开门走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薄颜没什么表情地问,“不是在拍戏吗?”
    “跟剧组请了假。”梁影帝走过来,冲万穗点了下头,把手里的披肩裹在薄颜身上,“我只能待两天,后天一早的飞机。”
    “这不是一天么。”薄颜说。
    “一天一夜,不睡觉就等于两天了。”
    万穗说完,冲薄颜挤了下眼睛,摆摆手,先进了屋子。
    老公来了之后,薄颜就没时间陪万穗了。
    晚上吃饭时,看着对面影帝对薄颜殷勤妥帖的样子,万穗实在是想念以前给别人灌狗粮的日子。
    真是风水轮流转。
    她决定给两人腾出空间,出去玩两天再回来。
    定了第二天的机票,跟两人交代了一声,一早便走了。
    苏黎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城市,依山傍水、空气怡人。
    万穗跟老爸和老哥来过几次,熟门熟路,到酒店开了房间,换了身装备,背上相机出门逛。
    这个号称全欧洲最富裕的城市,像其他许多欧洲城市一样,既保留着教堂尖塔、古堡等中世纪时期的建筑,也有现代化的住宅和饭店。
    作为美食之城,各国的名品美食都能尝到。
    万穗慢悠悠地逛着,吃点小吃,拍拍照片,到著名的班霍夫大街上。
    这是和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纽约的第五大道齐名的购物街道,她的天堂。
    不过逛了几家店,就兴致缺缺。
    她想起那个跟在她身后给她刷卡的英俊男人。
    几天没开机的手机,还在口袋里。
    她掏出来,看了片刻,开机。
    信息叮叮响了几声,就停了,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轰炸之势。
    万穗低头慢吞吞地走着,把信息一一点开来看。
    除了来自老爸、陶宁、小佳等等其他各路朋友,以及工作室的合作对象,邵成发的只有两条。
    【给你七天时间。】
    【好好玩。】
    玩你个锤子啊!
    万穗找了家有无线网络的咖啡馆,坐着,打开微信,各种消息上百条,但是没有邵成的。
    我@%*¥#!
    万穗把手机重新关机。
    她就不应该打开看。
    给她七天时间……
    干嘛,威胁她啊?七天不回去就不等她了?
    这个老东西!
    一腔火气,万穗拿上东西站起来,气势汹汹地往外走。推门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人,挺大力的一下,她都听到了响声。
    反应过来,立刻松手,往后退。
    鞋跟绊到地毯,一崴,坐在了地上。
    这一下崴得真结实,万穗疼得厉害,顾不上跟被自己撞到的人道歉。
    有人在她跟前蹲了下来,骨节分明的手,握住她的脚腕。
    万穗抬眼。
    是裴盛。
    “……你怎么在这儿啊?”
    她想缩回脚,没成功。
    “别动。”裴盛握在她脚腕上方,将她的高跟鞋脱掉。她手腕细,一只手就可以握住。
    “先扶我起来。”万穗说。
    她们堵在正门口,妨碍别人进出。
    裴盛抬眉,看了她一眼,接着握着她手臂,直接将她拉了起来。
    万穗右脚悬空,没敢往地上放。裴盛的手扶在她腰上,将她搀到里头沙发,坐下。
    他在她身前半蹲下来,将那只高跟鞋放在地上:“试一下,能动吗?”
    万穗慢动作转了转脚腕,还成,没那么严重。
    裴盛一手托在她脚跟,另一手握着她前掌,手掌大鱼际按在脚踝肿起的地方,帮她按揉。
    万穗正狐疑地盯着他,猝不及防一阵剧痛,嘶了一声,本能往后缩:“轻点!”
    裴盛没说话,放轻了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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