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孔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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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克南的童年十分完美。
    有一对父母,不太管教他;家常宠物是只灰色的猫,居然听人话。
    他毋须外出求学,也毋须向三座山头外的邻居借书回来抄。
    而是,由父母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一流的老师,在他们那堪称庄园的家里随侍教读。
    他的时间被妥善切割与编排:安居在自己家中而有安适如归之感,是好孩子道德的一部分。
    在所有学习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研究人体。
    “我们的身体30亿岁了。”
    每个星期三早晨,是做标本的时间。
    到那天,他不必别人叫唤就自动起床,穿好灯笼裤,快步进餐厅用早饭。
    他尽力喝下一杯掺了热果酱的甜茶,这味道简直不能再糟糕了。
    而后,拍了拍肚子,感慨自己还活着。
    之后,戴上一顶帽子,扛起半人高的工具箱,独自走向屋外的大草原。
    他的“乐园”。
    初春清早,天刚放亮的样子,野草上蒸腾起和暖的雾气。
    地平线被朦胧推散,在崎岖中更显广阔寂寥。
    孔克南的帽子跋涉过雾海,又如同帆一般,导引他向那条世袭的浅溪。
    旁边的“乐园”。
    一到溪畔,就天宽地阔了,雾气丝缕飘荡在溪面之上,一些常见的黄白小粉蝶轻灵飞跃。
    一如此刻他的内心。
    那是春之生气的证明,孔克南心中十分确定这一点。
    而他的目标,那间小木屋,也已经近在咫尺了。
    然而,此刻的他却忽然没有那么着急了。
    蹲着小灯笼裤,在溪畔欣赏着风景,直到有了尿意。
    孔克南起身,挑了一处特别棒的、长着些许野莓丛的湿泥地边上。
    一边感受大草原熏风吹过,鲜花与朝生之虫的气息带起湿泥地上阿摩尼亚的味道。
    一边,迂回着放尽库存。
    孔克南忽然想到了那无臭无味的永恒框格,以及他的那些收藏。
    他是在为他们剪影,仿佛美丽事物必有阴影。
    他安心静待,看熏风招来蝴蝶。
    但它们并非孔克南的目标,他看蝴蝶只是为了看而已。
    又过了一会儿,孔克南终于还是走进了木屋中。
    直到太阳即将下山,他才从木屋中缓缓走出。
    他早已取下了帽子,拿在手上,额头上除了汗,还有血。
    孔克南洗了把脸,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去了。
    “我得和你谈谈。”
    “不,离我远点。”
    “很重要,一定要听。”
    “让我走。”
    “你一定要听。”
    “闭嘴,走开。”
    那只灰色的猫正站在一直狸花猫旁边。
    狸花猫以聪明的捕猎技巧而著称,需要较大的运动空间。
    这只狸花猫孔克南也认识,是他的一位老师养的,养的很好。
    “你站在那里就让我不爽。”
    那只狸花猫似乎非常不想和孔克南的猫说话。
    说起来,能听懂猫说的话,这是孔克南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知道自己的猫能听懂人话。
    “我又没烦你,我只是想和你说话。”
    孔克南都觉得有些尴尬,他不明白自己的猫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已经听够了。”
    “你一句话也没听哩!”
    “因为我受够了你的胡扯。”
    “相信我,不是胡扯,是真相。”
    就这样没完没了。
    如果同一节拍重复又重复,就会像这样平板沉闷,孔克南心中如此想道。
    重复的行为,总是比意外的文字重复,更常见,却又很难找出来。
    人说话是会重复再三,但单调会了无生气。
    毕竟,故事是生活的比喻,而非用复制的方法寻求写实而已。
    最大的罪恶就是烦闷,任何无聊重复都该减掉。
    经验重复越多,效果越小。
    就像第一个奶油冰淇淋好吃,可第二个就未必那么好吃了,到了第三个甚至可能就会觉得厌烦。
    如果再吃更多的,也许还会因为恶心而吐出来。
    事实便是如此,重复只会丧失力量,起反效果。
    孔克南看着自己的笔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重复之节拍总会伤害初稿。
    千万别脱鞋。”
    脱鞋?
    脱鞋就唱?
    当然不是,这里只是在让读者们出戏而已。
    “千万别妥协。”
    看着窗外做白日梦不是创作。
    唯有落到纸上,才有生命。
    不管一句对白多平庸,先写下来。
    写下每一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句子。
    就像作者现在做的一样,尽管这一章的主角孔克南并非一个作家。
    别等着你的天才突然醒过来送你一份礼物。
    不断地将想法从头脑中请出来,带入现实世界,落于纸上。
    这就是写作。
    就算是再有经验的作家,也会有碰壁的时候。
    看着节拍,意识到这段场景不存在完美选择。
    这时他们得当机立断,别拿头撞键盘了,做决定吧。
    “哪个是最好的?
    有没有可能混合几个不完美,成为更好的选择呢?”
    也许最后的选择不会那么理想,但至少它是接近的,相对而言也许还是最接近的。
    但是现在,要修剪掉重复的枝节。
    孔克南翻着手上的书,这也是他的一个娱乐方式之一,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天色虽然很暗了,但他此刻还不想去睡觉。
    船坞之中,一个新手正在努力的修帆船桅杆。
    就在这时来了一个老工匠,他看了看,给新手提了个建议。
    a.“用力善用一个大钉子。”
    b.“锤一个长钉。”
    第一句正式得有点不自然,它迫使看的人思考其意义,因为钉子包括几十个不同的锋利度。
    形容词“大”呢,可以指任何大过几寸的钉子。
    至于“善用”,又是个模糊的动词。
    再说副词“用力”,那就更是画蛇添足了。
    总之,第一句话得转几下可能才搞得清。
    但第二句话就不同了,它带有清晰且具体的意向,非常容易理解。
    尽可能的避免那些带着形容词和副词的泛指名词和动词,孔克南当然学过这个。
    他面带笑意的在“a”
    下面的“b”上打了个钩,然后翻到了下一页。
    就像你们从“a”看到“b”,是换了一行。
    孔克南从第一个问题到第二个问题,刚好需要翻一页。
    这一页上有一个故事,里面有段对话很不错。
    孔克南拿笔划了线,又找纸记了下来。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她歇斯底里,就这么简单。”
    “不简单,不。”
    “我看见那个洞了。
    她手掌中那个,你认为歇斯底里可以制造洞吗?”
    “这已经是几十章的事了,她不是例外,她只是另一个受害者,你知道的。”
    “是,是作者的受害者,那她就是无辜的,她属于作者。”
    “这使你害怕吗?我想把她带离作者。”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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