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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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巷子深处,九十年代老建筑,既有历史年代感,散发着陈旧木梁与湿润空气发酵的腐朽霉味。
    回到家,进门正对的餐桌上摆着粥和番茄炒蛋,母亲秦丽珍摘下围腰,对朱盏道:“四宝回来了,吃饭吧。”
    朱盏依言,乖乖坐到饭桌上,闷头吃饭。
    “开学一个月了,高中的课程能不能跟得上?”
    朱盏点头:“可以的,刚开学课程不紧张。”
    “那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在一开始就把基础打扎实。”
    “我知道。”
    没几分钟,一大碗粥被她吃得精光,随后又乘了大碗饭。
    秦丽珍突然板着脸问:“又去打球了?”
    朱盏险些噎住,连连摇头。
    “没打球吃这么多?”母亲将番茄炒蛋端开。
    “孩子长身体,让她吃。”父亲朱国栋顺手又将盘子又递过去。
    朱盏抓紧机会,赶紧夹了一大块鸡蛋,大口囫囵地吃下去。
    “每天晚上作业都写不完,居然还有时间打球。”秦丽珍板着脸严肃地说:“期中考试考不到班上前五,球拍我给你没收了。”
    闻言,朱盏匆匆放下碗,抓起书包回房间:“我写作业了!”
    “砰”的一声,将母亲的唠叨关在门外,朱盏拿出书本开始学习,但是坚持了没五分钟,她就摸出拍板,对着墙壁砰砰砰。
    房门被敲响,母亲凶狠道:“朱盏,球拍交出来!”
    朱盏连忙将板子藏在床下面:“没玩,在学习!”
    “一天到晚就知道打球,将来考不上大学,就把你嫁给煤老板当小老婆,让你天天陪煤老板打球。”
    骂骂咧咧的声声渐渐远了,朱盏松了口气,这时候,诺基亚方块砖头机响了起来,屏幕上跳跃的三个字让她心里一突。
    陆礼安。
    朱盏坐在窗台边,迎着屋檐边一轮圆月,接了电话。
    “礼安哥。”
    “嗯,在学习么?”
    “呃...”
    电话那边似乎轻笑了一声:“我知道了,在练球。”
    朱盏倚在窗边跟他唠家常:“礼安哥训练完了?”
    “请假,可能有点感冒,准备去医院拿点药。”
    “感冒了?”
    “下午连着打了十多个喷嚏。”
    “......”
    朱盏想到今天下午沈昂一口一个陆礼安,那叫一个怨念深重...
    “礼安哥,你去庙里求一道平安符比较保险。”朱盏一本正经提醒他:“要提防小人!”
    陆礼安又笑了起来,朱盏甚至还能想象他笑时嘴角的一深一浅的两个酒窝。他特别喜欢笑,笑起来的模样,曾让她惊为天人。
    陆礼安又问:“刚上高中,功课还能跟得上?”
    “可以。”朱盏伸手无意识地搓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刚开学,课业不重。”
    “那就好,以后生活学习,有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
    朱盏点头,发觉他看不到,又连忙道:“好。”
    陆礼安比朱盏大几岁,朱盏当初还是毛毛芽的时候,就跟着他后面跑,一口一个“礼安哥哥”,叫得比他亲妹还亲,还甜,叫得那一整个盛夏的香樟树叶都羞得卷曲了叶瓣。
    其实要说青梅竹马,严格意义上来说,周肆才是她正牌青梅竹马小伙伴,不过很多时候,她似乎更信赖依赖陆礼安,他和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要早熟很多,更成熟,也更体贴。
    “对了,周肆那野小子也在南城一中,上次电话里说要当校乒队队长。”
    “现在又降格成副队。”朱盏道。
    “想起来,沈昂被退回来了。”
    沈昂才是南城一中校乒队名副其实的队长,众望所归。
    朱盏不解地问:“礼安哥,我不明白,能进省队是多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不珍惜...”
    陆礼安沉默了几秒,淡淡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执着,热爱,把乒乓当梦想,大部分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沈昂很有天赋,无论是力量,反应力,敏捷度还是头脑,沈昂是天生的乒乓选手。”
    能让陆礼安夸赞的人,实在不多,然而他夸人,总有但是...
    “可能是成名早,夸赞听得顺了耳,受不了半点挫折,性格太燥,我行我素,争强好胜。”
    最后他盖棺定论总结道:“这样的人,天赋再高也是难成大器,可惜了。”
    陆礼安待人温煦宽和,但毒舌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因为他说话一针见血,不留情面。
    “礼安哥,我报名校队陪练了。”朱盏突然道。
    陆礼安那边沉默了片刻,道:“是么。”
    朱盏咬着下唇,声音低沉沙哑:“还是...有点不甘心。”
    她不甘心。
    即便前路苦难重重,即便已经错过了最适合专业训练的年龄,但对乒乓执迷不悟让她...还想试一试。
    “既然如此。”陆礼安顿了顿,说道:“那就选沈昂吧。”
    “嗯?”
    “陪别人打,实在浪费时间,南城一中的校乒队,只有沈昂配得上你。”
    挂掉电话以后,朱盏重新坐回到书桌边,拿出数学练习册开始刷题,胶粒乒乓球拍就摆在身边,一盏夜灯明火,一轮明月高悬,夜深了。
    十月的清晨,凉风舒爽,东方泛起鱼肚。
    学校外面的早餐店,蒸笼腾起暖烘烘的水蒸气,韭菜酱肉小笼包配上一碗青菜小粥,就是南城的居民最青睐的早餐搭配。
    今天是周末,早餐店用餐的人并不多。
    温崇看着面前的沈昂,一身黑色运动衫,胸前横着一个白色的耐克勾。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牛奶吸管,面前摆着一屉小笼包。
    沈昂有一双好看的单眼皮,不甚清秀,看起来还有点野,但仔细打量,又似隐隐的内双。
    他鼻梁高挺,嘴唇很薄,很性感,叫人看着就有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温崇终于明白为什么学校的女生对沈昂这么着迷。
    这家伙骨子里透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邪性。
    沈昂抿着牛奶吸管,不耐地盯了温崇一眼:“你是女的?”
    “嗯?”温崇不解。
    “就这几个包子,磨磨蹭蹭吃了二十分钟,是不是吃完还要补个妆?”
    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温崇手里又筷子叉起一个小笼包,一口吞。
    看着他憋红的脸,沈昂嘴角勾起一抹淡嘲的笑意:“好吃?”
    温崇艰难地咽下滚烫的小笼包,一脸悲壮地点头:“忒好吃!”
    沈昂又用筷子插起一个小笼包塞他嘴里:“那你多吃点。”
    温崇要哭了:“昂哥,你帮我吹吹。”
    “吹你大爷!”
    温崇是沈昂的小跟班,从小跟他玩乒乓,现在也是校乒队的主力队员,平时俩人没事儿就爱插科打诨,热热闹闹野蛮生长。
    吃包子的时候,温崇敏锐地注意到隔壁桌有两个漂亮的女生一直在偷看沈昂。
    看样子,应该是小迷妹没错。
    温崇匆匆将最后一个包子塞嘴里:“走吧。”
    恰是俩人起身之际,对面桌的长直发女生赶紧跑到沈昂身前,从包里摸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和一瓶千纸鹤,红着脸递给他。
    这大清早,早餐店围堵送情书啊?
    周围不少同学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早餐店闹腾了起来,同学们吹着口哨瞎起哄,那女生耳根子都红透了,结结巴巴道:“昂神,我...这个给...给你。”
    “约法三章。”沈昂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调子:“签名可以,礼物不收。”
    他说着已经从包里摸出了马克笔,在女生递过来粉情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又还给了她。
    女孩涨红了脸,重新将千纸鹤递给他。
    “请你务必要收下!这是我...熬夜好多天,给你叠的。”
    沈昂的眼角勾起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沉着调子说:“要讲规矩...”
    下一秒,他看清了她手里那瓶千纸鹤,话突然卡在喉咙。
    那是一瓶用毛爷爷叠成的千纸鹤!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沈昂:“听说你妈要把你嫁给煤老板?”
    朱盏:“还要我陪煤老板打球。”
    沈昂:“你知道我家干什么产业?”
    朱盏摇头。
    沈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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