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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卡巴拉(kabbalah)】
    神秘主义的意义模糊。这句话应循《s/z》的解构法来分门别类。
    首先是阐释符码:什么是神秘主义?为何意义模糊?何谓「意义」「模糊」?
    再者是指意符码,不过这里的主体性在我看来甚不明确。我没有「人」,实际层面上也少了「环境」。
    接着还有行动、象徵,以及文化符码。
    文化符码指向神秘主义。我想过中世纪的宗教狂热祭拜,另个原因是卡巴拉相关经籍中的女恶魔莉里特,使我无法不与中世纪曾辉煌一时的女巫文化拉线(假如继续沿线回溯,我可能将永远走偏)。
    这是对犹太卡巴拉神秘主义的研究中的一环。
    我只掀开其面纱一角就转身离去。我尚需一点激励人心的衝动,还有一个令我满意的时机点。
    要不就一句话。
    譬如那日我清楚听见脑中命我读完高行健《灵山》的声音,是与这句话同奏:
    「你在左边吃一碗豆腐脑,那种细嫩可口作料齐全走街串巷到处叫卖一度绝跡如今又父业子传的豆腐脑。」
    标点符号是被鬼吃了吗?
    食豆腐脑的饿鬼。祂如影随形到最后。
    2、
    【已灭踪之诺斯底教派(gnosticism)之论点】
    物质是恶,精神乃善。
    是因为——神赋人精神/创小神,人/小神造物。
    我私认为当时当刻的「造」近乎褻瀆。
    好在我是不可知论者。
    3、
    德国中部偏西一小城,某条名为皮老街的街边竖了幢翠绿色的木造屋——独栋叁层楼,有四座淡蓝色的小露台。在那里我过了晚沙发衝浪的生活。
    接待我的是位金棕发色的男性,开始我们交流极少。我已经足够寡言,选择沙发衝浪不过是没钱,幻想过与沙发主在其所居的城镇游玩,但当我下了巴士踏上那座小镇,我就不觉得这地能为我营造任何的惊喜。可能我需要主动去创造,但是我没意愿。
    有时我得活得像沙特一点,让所有人投我以端庄的崇羡,明明他们对我毫无头绪。
    ——我不认为真有人能读懂《存在与虚无》。我们只是在其中各取所需。
    朋友向我说这句话,我回,是的,就像没有人能真正读懂《尤利西斯》。
    但是人类很善于自欺欺人。我们似乎常引以为傲,事实是我们应当反其道而行。该自觉羞愧。
    我拖着行李去他家,他在门边等我,第一眼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衰颓十岁。
    回忆时候,我觉得是他的眼神害惨了他。
    可能还有指间那根雪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会抽雪茄的男人。
    嗐,我被电影荼毒太深了。
    我记得后院有座灰井。我秉据确信造就起这座井的石砖本是灰色,但是完工后被漆成了粉色。
    视觉上绝称不上美好,这位男人似乎也同意,他说这早已荒废,要拍照随意——过往经验告诉他,异乡人最热衷收集这类无用的怪风景——我点点头,提议他有机会应该和「我」这种人要相机来看看。
    旅人的相机还是有可看性,而且会很合习于批判之人的胃口,并养大他们。跟照料自家宠物道理相同。
    够肥肿,手掐就能流油的,你便能断言这崽子有羡煞旁人的资本。人类齜牙咧嘴的模样难道不可爱吗?
    他看上去不笨,理应明白我话外话。
    我没想到他立刻应用在「我」身上。
    于是我们几乎聊了整晚。很平淡的对话,连笑容看上去都疲弱,不知者以为我在胁迫他。
    他有一橱窗的莱卡底片机。
    他说,停在这里的人不超过叁个。
    又说我是第一个留这么久的。
    后半夜我无眠,当下我无法知道原因,也根本没思考过。或许是黎明已近,我菸癮上来,他的也不遑多让。菸枪不难察出彼此对菸的依赖度,敏锐到能以感应类比。所以隔壁露台才会多出他那道身影。我试着想像当太阳升上,他的影子会倒向何方,被拉得多长,而他会露出什么样的神情——瞇眼吗?转身背对光的来向,还是会看一眼我。
    他乏善可陈,双眸老损沧桑,儘管这词不适宜用在他这个年龄的人身上:他理当活力超载。
    但这不减我对他的喜欢,因为他在至寂之中也不扭捏。
    他如鱼得水的身姿催动我执笔描摹。
    他这该死的让我垂涎的皮革修缮家——假如他没骗我。我难得去信一个陌异者,不对他的任何言词保有丝毫怀疑。
    至少我有了筹码好要我该得的回报。
    我没说太多,口舌总比不过一双手。
    我的目光一直很坦诚,早在昨夜我就递出邀请了。
    反正我这么想:露台是终站的应邀。
    周丹颖笔下的英玛湮灭在人声的碾压,那时她在阳台上。环境对一枚写作人施以隔离,另类的迫害,所以莒哈丝才会在那面海的公寓里如人格分裂般地创作。她《夏夜十点半鐘》里的玛莉雅,没头没尾叫了句:「这是地狱。」我还以为她们头壳坏了。
    就像莫梭归咎于溽夏艷阳,开篇他还在露台上审评底下行者,脑袋里跑些引人发噱、对自己过度氾滥的拋问。不过北非的气候依然勾人前仆后继地朝往。
    我以为男人是接受了我的邀请。
    孰料他竟摔下露台。
    他要跨过来时脚没踩稳,咻一下,我都还没站起——压根就没反应过来,本想观赏他像个生动而灵活的男人那样翻过来——人就啪噠坠地了。
    我也不晓得他死没有。
    因为这是梦,结束在我心里认定他已死的瞬间。
    可我觉得,佛洛伊德在天有灵会很兴奋甚是倍感安慰。我从没相信过他《梦的解析》百分百属实,但他把我哄得眼花撩乱,在这点上他的功力无人能及。
    他又有一个好题材去发挥了。
    这个梦境,使得魔幻写实主义得道在现世中安身立命。
    外添点后浪漫主义气场。
    我也绝对(我胸有成竹),这将如何与薄邱尼和塞维里尼的画凝炼成另一幅(天衣无缝的)旷世巨作。
    或者就让其在德勒兹的成为(becoming)规制中恆转,永非存有(being)。
    我因此绞尽脑汁记下。我已徜徉在甜蜜的欺世泥淖里,妄想着瞒天过海。
    真是盛大又迷人的宴请。
    我奇蹟洋溢的梦中梦。
    我可是醒在小镇车站的墙柱旁?
    飞快进站的火车翻到月台上,我忿忿不平地注视着那盏咿咿呀呀吵叫的木叶吊扇,愈加怒火中烧:我的男人怎么就那样荒唐地走了,走得还有够绝决!
    可惜没看见我咬牙切齿的表情。我还真没有怜悯过他在我心中假象般神奇的死相;这足以致人于瘖哑。
    maaskq:
    中西部及皮老街是乃梦境最清楚的地理定位。
    我认为是生活的过份劳累使得我的梦无端冒了个皮(疲)老(劳)街。
    理想:在海德格的林中路上窜起一栋房,开窗就可听他乘兴归类光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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